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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赛事-《美丽浙江乡村》画册征稿启事
《美丽浙江乡村》画册征稿启事
责编:小兰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8-05 来源:浙江摄影家协会 点击:8510 次  【打印

为全面展示美丽浙江乡村,打造影像浙江新名片,扩大浙江省在国际上的知名度与美誉度,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和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联合组织编印《美丽浙江乡村》画册,现向海内外征集高质量的画册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内容

参赛作品必须在浙江省境内创作的反映近年来我省各地乡村四季风光、生态环境、民俗风情、人文景观、历史遗迹、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城乡建设等题材内容,作品风格不限,鼓励创新。

1、乡村风光作品要重点反映我省美丽乡村、美好瞬间、自然风光等山川之美。

2、民俗和文化作品要侧重反映我省丰富的民俗风情、乡土文化、名胜遗迹等文化传承之美。

3、当代生活作品主要包括我省各地新农村建设、“五水共治”、 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等人文之美。

三、征集时间: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9月15日截稿(寄到日)。

四、作品投稿

1、可通过邮寄照片或网络投稿,每位作者选送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8张(以胶带从背面按顺序相连)。投稿照片一律要求放至10英寸,方幅作品放至8×8英寸。作品不得做任何装裱。每幅作品背面均要求粘贴参展作品登记表,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信息(作品登记表附后)。

网络投稿:数据文件为JPG格式,要求为长边为1000像素,500k以内。请作者保存好原始文件,入选作品务必按时送交原始文件(文件为JPG文件,大小在3M以上)。

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在一次性支付稿酬后,有权编印画册、举办展览等。如有其他非商业用途,主办单位也不再另付稿酬。

3、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所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主办单位无关。 

4、投稿作品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5、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选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选资格。

五、作品评选

本次活动征集对象为广大专业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邀请主办方领导及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六、稿酬

入选作品稿酬每张(组)500元。

七、投稿方式

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三台山路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新闻文化处),邮编:310007,联系人:叶国华,联系电话:0571—87050342

网上投稿:wbygh@163.com

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2014年7月31日

附件下载:《美丽浙江乡村》画册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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